南京公积金提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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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需要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这个一般是对于一次性购买房子的情况,那么需要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要经过哪些程序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图1)

  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六条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指定的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第二十七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需要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的话那么应当是要本人去办理的,然后填写好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携带好购房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