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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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3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中称,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中心于2017年9月1日起开展离退休和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此次推出的网上提取业务,全市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支付宝中的人脸识别操作进行登录和身份认证,无需到银行窗口进行身份认证,在保障业务安全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办理业务”。

  职工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提取业务,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职工点击“人脸识别用户”,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立即登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即登录成功。

  职工点击“个人密码用户”,输入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四位数字加两个“0”(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方式有柜面和网络两种。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职工需签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协议书》,签订后缴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中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提取登记-网上提取身份认证)中输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身份认证-网厅业务个人身份认证”菜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录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如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请到柜面进行身份认证。

  职工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退休销户提取登记”,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租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购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合同封面的宁房预售合字号)或二手房丘权号(在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其他状况”区域)、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职工申请成功后,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同时给职工发送资金到账提示短信。

  答:目前网上提取业务只能通过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后期将拓展手机APP、“我的南京”等渠道。

  答: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两类业务。下一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信息共享程度和水平,适时增加网上提取业务类型。

  答:网上身份认证采用人脸识别认证,职工需是支付宝用户。如职工无法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可以携带身份证、联名(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

  答:需是职工本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系统暂不支持跨行转账。

  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单位未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无法办理离退休网上提取业务。职工及其配偶本市有产权住房、婚姻信息通过民政系统比对无法核实等情形,无法办理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业务。

  答: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正常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未到账,系统将自动撤销提取申请,请职工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