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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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填制贷款转账凭证,并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账户一次或分次转入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6、合同执行期间用户可向银行提出变更借款方式、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申请;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