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和证件
发布时间:
2024-09-16
职工离退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市或者户口不在南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做销户处理。